在大眾的心目中,廣告語就是廣告語而已,跟商標是兩回事。但是好的廣告語朗朗上口,大眾辨識度很高。企業(yè)若想保護廣告語不為他人所用,將廣告語申請為商標也許是最好的選擇。如海飛絲的“頭屑去無蹤 秀發(fā)更出眾”,康師傅方便面“好吃看得見”,雀巢咖啡“味道好極了”等廣告用語,均屬于此種情形。
廣告語,又稱廣告詞,是指通過各種傳播媒體向公眾介紹商品或服務內容的一種宣傳用語。憑借簡短易記、號召力強等特點,成為品牌宣傳和營銷的一種重要手段。如果能將消費者所熟知的經典廣告語注冊為商標,對于企業(yè)打造和推介品牌,無疑是一個重要推手。 這也是企業(yè)樂于將廣告語申請注冊商標的重要原因。
例:西鳳酒注冊廣告語商標,是否符合注冊條件?
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規(guī)定,商標注冊要求該標識具有顯著性,一般的廣告宣傳用語會缺乏顯著性,審查員在進行商標審查時,要具體看這個廣告語內容是什么,是否能夠讓消費者將該用語跟商家的服務或商品連接起來。
“累了困了喝東鵬特飲”、美的“有涼感無風感”等廣告語商標注冊被駁回,到‘Just do it’‘鉆石恒久遠,一顆永留傳’‘累了困了樂摩吧’等商標獲準注冊,我們知道,企業(yè)品牌的廣告語能否注冊為商標,從根本上還要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看是否具有顯著性。因為大部分廣告語都是通俗詞語,想發(fā)揮區(qū)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必須具有一定的顯著性。
那么廣告語注冊商標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?
總之,如果企業(yè)一開始就打算將廣告語申請商標注冊尋求保護,就要嚴格依照商標注冊的要件進行設計,避免選用純描述性或僅直接表明商品或服務的功能、用途等特點的詞匯。其次,還必須追求時效,即在廣告發(fā)布之初甚至發(fā)出之前,及時提交商標注冊申請,以防止他人惡意搶注。最后,還需要在廣告語的實際使用的過程中,加大宣傳力度,盡快使得廣告語與企業(yè)自身產生一一對應關系,進一步強化其顯著性。
來源:商標圈